广告主频遇“点击欺诈” 2004年,周仁根通过销售代理,与国内一家著名网络搜索服务提供商签约。合约规定,该搜索引擎将中国医药招商网的链接显示在搜索结果页面,而周仁根则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前不久,周仁根突然发现自己支付的费用骤增。通过跟踪软件发现,广告70%的访问者来自同一家网站。为此,他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对方存在“点击欺诈”行为。 与周有着同样遭遇的张小姐说,她所在的公司为了扩大销售,在众多网站上投入大量广告,采取的是经济的“点击收费”广告模式,每月的广告费不断蹿升,而实际销售额却并没有显著增长。 广告主呼吁有效监督 有专家预计,今年网络广告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达112亿。互联网广告市场发展迅速的背后,很多人都有与周仁根类似的遭遇。日前,阿里妈妈发布了国内首份《国内网络广告满意度调查报告》证实了这一点。 这份为期4个月、主要针对阿里妈妈的数十万家中小网站、博客主以及相关站长论坛的调查显示:82%以上的站长希望倡导良性的网络广告环境,70%的站长表示反对欺诈和作弊行为,不会加入有组织互点联盟,85% 的站长最关心网络广告赢利问题,40%的网站担心虚假广告引起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同时,近4成的广告主表示遭受过点击欺诈,近60%的广告主认为目前广告投入有浪费成分,75%的广告主最在意广告效果和回馈,74%的广告主愿意尝试更加精准的广告形式。 另外,广告主还希望从事网络广告的公司能够提供一套有效的广告评估和监督机制。 标准缺失成问题关键 调查还表明,利益的驱使与标准的缺失是造成网络广告欺骗的重要原因,目前,监管的困难就在于无法精确定义和缺乏客观标准来界定欺诈行为是否存在。 对此,浙江大学法学院张应杭教授表示,由于目前国内尚缺乏关于网络广告的法律法规,所以在网络广告的监管只能限制在道德范畴。而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马宏利认为,网络欺诈的界定主要是存在取证难的问题。 不过,一些网络广告服务厂商正在采取各种措施,以防范欺诈带来更大影响。如阿里妈妈推出的时长广告形式、谷歌试行的以行动论价方式,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