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走后,由财务部调来一名女同事小周,接替小张的工作.小周是财务部原来的统计,工作比较细致,循规蹈矩,所以很得李总的赏识。

 到公司差不多两个月了,经同事指点,才知道老板莫总.不过39岁而已.据说当年是以50万起家,创业艰难,当年有很多次公司员工都发不出工资了,咬紧牙关才挺过来的.不过10年时间,公司资产扩张到几个亿,光是青海的一个项目就投资2个亿,实在令我很是敬佩。


 李总天天都要往莫总的办公室跑.经常拿一些药瓶回来.前后有一百多瓶,在我们的办公室排了几排,李总称每瓶要一百多块,是莫总送给他这个糖尿病患者的.隐约听到他们好象还有什么关系.

 一天财务部经理(莫总夫人)下来,找到李总,问起来什么是D/P,我在几米外听到他说:"这个简单地说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说到任何风险.这令我感到诧异.财务部经理不知道D/P是怎么回事,而且我们已经发货了.而李总为什么又不告诉她风险在哪里?

    同工厂的货款还没有结完,大概还差三百万左右,不过听同事讲,昨天新闻联播已经报道:工厂因为我们这单业务,实现了扭亏增盈,避免了股票被摘牌的命运.不管我们的情况如何,至少工厂已经成了大赢家。

    早上到公司上班,看到工厂的业务员来,当然又是来要钱的,李总接待了她.不过没过多久,我听到了李总的吵嚷声,工厂的业务员在做着辩解,肯定是有事情发生了。

    一会儿,总经理过来了,脸色很难看.我问是怎么回事.他告诉我说:我们发货到现在还不到10天,货款还没有结,中间人李先生(他实际上是和我们的客户是一起的)从工厂拿了50万中介费走了,工厂居然不和我们打个招呼.这是工厂的业务员刚才告诉他的.也就是说,在买方一文不掏的情况下,就已经轻松地到了50万的利润,不提货都可以了.本来做D/P就有风险,现在风险被进一步放大了.工厂的业务员居然认为他们这样做与我们没有关系?!

    南非客户已经到了,约了次日在现代城谈付款问题,地点在客户的一个朋友家里.次日见面,大家寒暄已毕,开始进入话题.客户称按照南非法律的规定,提单收货人应填写客户的名称与地址.在D/P情况下,这种做法是决不可以接受的,我当即提出异议.客户非常无理,居然说:你没有资格来和我谈论这个问题.我忍了忍没发作,拿眼光看着我的总经理,等着他给我撑腰.足足有三四分钟,他居然一个字都不敢说!一副可怜吧吧的样子.最后居然是退让:"小杨,你和X先生先去准备一下午饭吧."嘿!

    事情到这个份上,真是没有办法.还好,我们的李总还能坚持得住,没有在这点上让步.事实上提单收货人必须要写收货人的说法,目前在国际惯例与实践上我还没有看到,无论如何,在这一点上也是不可以接受的.除非是信誉可靠的大客户,或者金额有限,否则在商业信用条件下,最好不要接受记名提单。

 而客户李先生阴沉着脸,宣称如果不做记名提单,银行就不予贷款!在我们已经发货十多天的情况下,他居然还没有取得银行贷款,简直是岂有此理,而我们的总经理却对此不敢有任何抗争!当然,这顿午饭也不可能吃得那么好.双方约定改日再议。

 我已经觉察到情况似乎不妙.回来总经理拿了一份英文的风险评估报告要我翻译,是关于这份合同的,老板莫先生要看.报告的内容很不利,风险评估为4级,属于高度风险.译后我问及李总:这批货物是否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他告诉我说保险公司不同意承保.这个自称80年的外贸老业务员,在付款交单的情况下居然不投保就敢出了近300万美圆的货.进一步询问,答曰:有两套应急方案。